從后豐大橋斷橋事件可以看出,台灣政府對於公務處理方面有以下缺點:送交程序繁多、後知後覺且治標不治本以及常常以「經費不足」為藉口。
從高中上地理課我就有聽地理老師說一條河川上、中及下游各由不同的單位管理,不只管理起來不方便,要處理一件事情可能要經過2到3個單位必須的程序,而且如果真的出事的話,各單位又會互相推託責任,又如果要統一給一個單位辦理的話,又會讓該單位多了一項不小的工作,我想中央政府應該要讓公務送交程序簡潔一點,而且盡量讓相關性較大的工作分配給單一單位管理,才能有效增加做事效率,如果有理由是抱怨管理太多事務的話,那我真的不知道人民選出這個政府是要來幹麻的了。
而后豐斷橋事件從PDF檔就可以看出其實地方政府很早就發現有問題,而且使用該道路的人民也有指出后豐大橋的危險性,甚至戲謔后豐大橋為「后豐吊橋」,但是總是礙於經費不足、處理程序繁多且時間長等理由,使后豐斷橋這個悲劇發生後才開始真正面對這個問題,而政府也常常事後諸葛的說處理程序拖太長、經費不足的問題,但是事前「整治」這座橋一定比事後「重建」這座橋花的費用還要少,這個簡單的道理政府不可能會不懂,不過相關單位卻只是丟丟一些鼎字型的石塊來治標(這也是要花錢的),何況這可能連治標都做不到,政府赤字很多年這是不爭的事實,我也能體諒政府很為難,不過如果政府辦事效率好一點及做事態度積極一點,我想省下的事後諸葛費用應該會不少,也能減少赤字壓力,更能獲得人民的青睞,進而增加連任的機會,豈不一舉兩得?誠心希望政府高官們能好好想想一些簡單的道理,多聽聽人民的心聲,生活在低層的人民心聲是最真實的;而不是等事情發生後才在那裡推卸責任、事後諸葛,甚至在立法院打架之類的,如果請美術家來評論台灣行政和政治的概況的話,我想應該是超現實主義吧。
誠心希望政府能好好檢討,不要讓快要有投票權的我只能讓自己神聖的一票,成為不藍不綠的廢票。